来源 | 搜狐

作者 | 灵秀巨匠计算机

在元宇宙热潮的那一刻,众所周知,尼尔·斯蒂芬森(Neil Stephenson)在他的小说《雪崩》(Snow Crash)中创造并详细描述了元宇宙的概念。但没看过《雪崩》的人很少知道,尼尔还创造了另一个伟大的概念——虚拟化身(Avatar)。是的,阿凡达是阿凡达的音译。这部划时代的电影从这个概念中汲取了创作灵感,从而与观众讨论弗洛伊德在幻想世界中的“id”和“自我”。以及“超我”的哲学概念,既迷人又发人深省。

如今,虚拟头像(Avatar)在中国发展至今,并拥有更广为人知的名字:虚拟数字人。许多技术行业先驱认为,这是“锚点”,通过这个“锚点”,我们人类作为客观存在的物理实体,进入并居住在数字世界中。

2021年,虚拟数字人类将随着元宇宙的概念而流行起来,催生了大量虚拟数字人,如刘业喜、罗天一、AYAYI、梅赛天、华志兵等,他们因长相好看、性格好、平台操作好而走红。数字人。到了2022年,虚拟数字人怎么样?

对于虚拟数字人的基本定义等问题,可以参考文章《原创|Metaverse Compliance Report (VI) Virtual Digital Human“由Sa姊妹团队提供,在此不再赘述。今天,莎姐的团队再次聚焦虚拟数字人,与大家就近期发展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1. 虚拟数字人,你好吗?

首先,我们仍然需要借鉴中国传媒大学发布的《中国虚拟数字人影响力指数报告》,将市场上现有的虚拟数字人从使用上分为三类:

(1)偶像型。具有独特个性和偶像般外表的数字人(通常是超现实的虚拟数字人),可以附加品牌内涵,向外界展示企业品牌形象,如刘野曦、凌、AYAYI等;

(2)服务类型。主要用于为特定客户提供相对标准化、智能化的服务,以取代重复的人工操作,如某宝智能客服;

(3)专家型。主要应用于媒体、医疗、教育等专业领域,通过深度学习、语音合成、人机交互等培训,这种虚拟数字人可以扮演虚拟精神科医生、虚拟教师等角色,为大众提供专业服务,所以今年冬天虚拟手语数字人出现在奥运直播中, 等。其实,这类虚拟数字人也属于面向服务的数字人范畴。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可以理解为成本更高、智能更多、交互功能更多、服务更专业化的面向服务的数字人。

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现象级的虚拟数字人,刘业熙七天崛起400多万粉丝的神话,从未被“人”打破,在传播影响力和营销创新方面无与伦比。2022年4月22日,刘业喜对某声音的叙述发布了他的第15个短视频。截至撰写本文时,它已收到313,000个赞,5,104条评论和2,807个转发。由于这个短视频是合作营销内容,流量不高。大也合理。4月20日上映的短剧《地球分支》第六集共获得159.7万点赞、39000条评论和41000次转推。然而,在交通旺盛的大潮下,不难看出,就连一姐刘业希也面临着很多困难,虚拟数字人的操作并不容易。

2. 虚拟数字人类的“生产力”低

首先是“生产”问题。自2021年10月以来,已经过去了半年多。除了一些简短的宣传和营销视频外,柳夜熙的账号实际上只发布了大约7个视频。这样的“生产”,对于像金鱼一样只有七秒记忆的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来说,显然是很难被记住的。

在信息碎片化、快速传播的短视频平台上,即使是最火爆的真人网红,仍然需要通过“每日更新”甚至“每日更新”的创作速度,为消费者打造精神产品。互联网上的记忆,更何况是长期的直播互动,没有几个主播因为长期直播而出现健康问题的主播,就连萨姐团队的公众账号都需要保持每天变化的创作能力。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被看到”和“被记住”。一个残酷的事实是,失去追随者的网红就像一个失去流动性的NFT-它不再具有(商业)价值。

事实上,对于像柳夜熙这样的超现实虚拟数字人来说,生产力低下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还存在无法逾越的技术障碍:这种超现实的虚拟人物不仅制作成本高昂(有传言称短剧的创作成本甚至可以达到300多万元),而且创作周期更是可怕。基于现有技术,在不降低质量的情况下,拍摄这样一个虚拟数字人类工作几十秒可能需要一个专业的制作团队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此外,由于版权所有者、经营者、技术方的多方所有权的存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碎片化、委托操作等,虚拟数字人还将延长作品的创作周期。

3.同质化数字人制约行业发展

目前,中国虚拟数字人族上有多少家公司?目前有多少虚拟数字人类项目正在孵化?我们不知道具体数据,但结合天眼查和各种第三方统计报告,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通用数据:目前,中国与虚拟数字相关的公司和企业数量约为30万至40万,潜伏期约为30万。保守估计,虚拟数字人类项目已超过10,000人。如此多的虚拟数字人类企业和项目带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产品同质化。

目前,随着上游技术和中游服务商的日益成熟,创建和应用虚拟数字人的门槛越来越低,这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虚拟数字人,甚至是高端超逼真的虚拟数字人。在激烈的竞争中,也有激烈的竞争。大量虚拟人物和同质产品的出现导致了一个结果:消费者看到了太多的审美疲劳。

事实上,虚拟数字人类面临的同质化困境的根本原因,源于经济学中一个通俗易懂的概念:边际效应的递减。对这种效应最流行的理解之一是,当人类重复同样的享受时,它带来的享受会逐渐减少(赫尔曼·格森第一定律)。比如,如果作者是个饿死的乞丐,街上一个好心的阿姨给我一个包子,吃完后就要我评价她的厨艺,不管包子是不是真的好吃,我一定会给这个雪中炭包子加分。这时,突然间,作者中了数亿张彩票,从乞丐变成了富人。这时,他可以继续吃各种包子,但随着作者吃得更多,他变得更加挑剔。在后续,无论包子有多好吃,作者给出的分数都越来越低。“新包子”给作者带来的满足感逐渐减弱,这就是边际效应的递减。

虚拟数字人类产业中的很多同质化就像作者的馒头,他们厌倦了吃。摆脱这种困境有两种方法:创造质量更好的产品,或者把包子变成饺子。无论如何打破圈,创新产品形态,为虚拟数字人创造更多内涵,都是行业的首要任务。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并不简单,说起来很难也不难。虽然我国虚拟数字化人才企业众多,但行业发展期不长,国内行业积累有限,技术人才也非常稀缺。内容创作还处于相对初级的水平,团队往往只需要找到一两个亮点就能脱颖而出。

4.房子永远不会倒塌?不存在的

“倒塌的房子”起源于一次在线采访。采访中,受访人说:“当我看到那边的房子倒塌时,我去看了好玩,发现是我自己的房子倒塌了,看到的时候,我的泪水流了下来。下来吧。后来成为网络粉丝圈的流行词,指偶像明星的形象因各种原因(出轨、逃税等)在粉丝心目中崩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主要创作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出实施处分。必要的限制。在当前环境下,一旦发生房屋倒塌,偶像明星往往会成为“坏演员”,失去商业价值。

一般来说,虚拟数字人由于虚拟身份,既没有情感也没有个人自由,他们的言行是“定格”的,因此被认为是“永不崩溃”的代名词。但实际上,虚拟数字人也会崩溃,也会出现公关危机。

在这里,我们必须介绍另一个新概念 - 中间的人 。中智人最初起源于日语“中の人”,指操纵vtuber(即虚拟YouTuber,虚拟主播)进行直播的人,也一般指任何提供声源的工人。做一个最直观的类比,中间的人就像商场入口处的大木偶或吉祥物里的真实人物。不同之处在于,中之人是虚拟数字人类背后的真实人物。中之人通过扫描、建模、渲染、动作捕捉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可以操作幕后的虚拟数字人进行直播、聊天等操作。.

存在于无处不在的虚拟数字人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虚拟数字人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不可避免的现实是,在当今的虚拟数字人类产业中,由于超现实数字人类的高成本和低产出,中间有大量的人。这不得不让笔者想起行政法老师课堂上的一句名言:“什么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一样多!

因此,虚拟数字房屋的崩溃和中间人造成的公关危机是不可避免的。近日,A-Sxxxx,一个“顶级”虚拟偶像团体,拥有一个以字母B开头,拥有百多万粉丝的著名视频网站,经历了一场重大危机。原因是虚拟偶像团队的成员穆勒要“睡觉”了。官方的回答是,音乐组的人因为“身体和学业原因”需要退出组,但广为传闻,中人辞职的真正原因。,是其背后公司的非人挤压和低工资。

尽管该成员在直播中表示自己没有遇到严重麻烦,但退出的原因确实是他难以平衡工作和身体健康,但狂热粉丝通过各种线索发现的疑似人士的社会账目显然成为了他的“信徒”。虐待的“铁证据”和“压迫”。为此,数百万粉丝将枪口对准了其背后的一家科技巨头公司,并形成了一段时间的大规模舆论事件,该公司在此之后不得不道歉。这一事件再次证明,虚拟数字人的操作并不像解决技术问题那么简单。

5.虚拟数字人产业的法律风险

现在的虚拟数字人产业是技术与人性深度融合,新旧社会关系频繁碰撞。虚拟数字人产业不仅涉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元宇宙行业经常讨论的要素,还涉及劳动法、宪法、刑法等问题。可以说,虚拟数字人类产业正在形成一个更加全面、复杂、复杂、充满对立冲突、幻想与现实并存的产业。

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和财务风险等,我们经常在元宇宙合规系列文章中提到。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主要关注中之人的劳动权益保护以及虚拟数字人类在虚拟数字人类产业中的营销推广。分析了开发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劳动权利保护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有机会参与社会劳动,保证劳动有偿的权利。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作为一项权利,劳动权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但最重要的是三项权利:(1)就业权;(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通过多种渠道改善劳动条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好处。

目前,虚拟数字人类产业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中国人的福利待遇不符合劳动法。首当其冲的是难以保障中年人的安息权。《世界人权宣言》第24条规定:“人人有权休息和休闲,包括合理限制工作时间和带薪定期休假”。我国《劳动法》第3条不仅承认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而且在第四章中作了特别规定,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条件是保证工人的健康。

在最近发生的A-SXXX虚拟偶像团体事件中,据说其成员经常工作几个月没有休息或通宵,月薪只有1万元左右,这与它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成正比严重不相容。虽然互联网公司等行业的竞争激烈,加班工作普遍存在,但不要忘记,虽然虚拟数字人不是“人”,但背后的人是真正的员工。与常年躲在代码后面、加班加点的员工不同,虚拟数字人作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承载着更多用户情感投射的特殊人物,对企业的运营和企业的社会声誉有很大的影响。

萨姐的团队不认为大昌应该区别对待中间的人,给予他们特别的照顾。毕竟,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正义,即每个员工都应该得到善待,得到一份与自己的劳动和收入相称的工作。目前,改善中之人的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是运营团队的首要任务,否则会造成法律和道德风险。

(2)谨防不当营销

由于超现实虚拟数字人的运营成本高昂,为虚拟数字人增添品牌内涵,与品牌进行业务合作,用商品将直播流量货币化,也是目前的日常操作。然而,虚拟数字人的营销仍然存在法律风险。

21年来,某国风人搭建的超现实虚拟数字人物出版了一本笔记书,用商品进行了一波营销,推广其平台。虚拟数字人明确表示,某个品牌的口红是保湿的,而不是干燥的。非常容易使用...这种营销提出了很多问题:“虚拟数字人如何知道口红是否好? 此类营销推广涉嫌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虚假宣传的形式包括广告和其他宣传形式。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虚拟数字人的营销行为被认定为“广告虚假宣传”的,适用我国《广告法》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公平竞争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两部法律之间没有重叠的关系。如果虚拟数字人被确定同时拥有虚假广告和其他形式的宣传,则可以同时适用行政处罚。

一位外国顶级网红的虚拟数字人物在营销上有一个更令人困惑的操作:他说,他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被其他乘客“性骚扰”。这种营销行为很快引起了公众的批评,后来证明虚拟数字人的“性骚扰”完全是他背后的团队编造的。这种营销方式不禁让人想起了去年杭州一名女子被偷拍到接快递员散布谣言的事件。

如果虚拟数字团队通过编造或编纂营销中不存在的事件来引起人们的注意,导致他人人格权和名誉权的丧失,则很可能构成侮辱或诽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情节”:(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上已被点击、查看5000多次以上,或转贴超过500次....。

虚拟数字人本身是众所周知的,对互联网有很大的影响。点击和浏览5000次或向前浏览500次是眨眼之间。因此,不当营销对虚拟数字人背后的运营团队影响更大。必须认真对待刑事风险。

写在最后

虚拟数字人类产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对于各个企业来说,真金是不是怕火还是泥牛入海,关键是不仅要有足够的技术,还要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除了今天提到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安全、劳动权益保护、营销风险之外,虚拟数字人产业在税收和生物安全方面也存在法律风险。

此外,人类伦理与技术的冲突在虚拟数字人类产业中也越来越突出。可以说,虚拟数字人产业的合规建设不仅是一项预防措施,也是重中之重。毕竟,只有合规的运营才能在大浪潮中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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