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制定了《2023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22)》中列明的媒体与艺术、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创意、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广告及会展服务、休闲娱乐、文化创意投资运营、咨询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制造及销售、文化创意辅助用品生产及销售等所有行业。

其中,涉及到的可资助项目包括有:

1)网络视听。支持本市网络视听内容精品项目,支持网络视听活动在本市举办。

2)新闻出版。支持主题和优秀原创图书出版、上海学术·专业出版中心建设,扶持上海图书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出版转型、发行渠道和实体书店建设、印刷产业创新,扶持全民阅读品牌活动,支持网络出版及数字出版融合创新、版权产业与国际传播等。

3)文创元宇宙理论构建和在数字文化创意领域应用研究

4)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对文化创意产业影响研究

对于在建扶持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额度和比例。

对于成果资助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对于获得信贷资金的文创企业,根据项目贷款金额,评审通过后,给予单个项目市级贴息总额不超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的利息总额的50%的扶持。

对于产业研究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本次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主要的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支持以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平台建设类项目。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2)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的各类项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融合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提升创造力、创新力的数字化项目。支持利用文化创意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项目。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上的投入。

3)支持文化创意领域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利用。鼓励企业建设开发具有基础性、平台性、引领性的版权技术平台、交易平台和应用平台。

4)支持文化创意应用和赋能类项目。支持通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落实中心工作、驱动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城市活力空间、优化城市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聚力共铸城市品牌的各类产业项目。

5)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支持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五个新城”机遇创新实践的相关项目。

6)支持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支持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文化创意类培训,支持文教结合,加快培养产业发展紧缺的专业性实践型人才和管理类复合型人才。

7)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

在建扶持类项目应为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2年1月1日,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对演艺、艺术品、电竞、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动漫、网络视听、文化服务出口贸易、新闻出版、设计创新、市级文创园区和文创金融服务等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成果资助。

1)演艺。重点支持剧场演出、演艺新空间发展、多业态融合发展、民营院团发展。支持委托专业机构为演艺单位搭建平台、提供专业服务。重点关注演艺大世界、五大新城演出项目。

2)艺术品。围绕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周品牌打造,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建设。

3)电竞。支持在本市举办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电竞品牌活动、运营良好的电竞场馆、权威性的电竞产业研究分析成果。

4)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支持多业态消费集聚区、夜间文化消费、文创产品开发、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等项目。鼓励开展相关节、展、赛,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主体合作开发生产文创产品。

5)动漫。支持本地优秀原创动漫内容制作、动漫技术提升、重大动漫活动以及国家级奖项。

6)网络视听。支持本市网络视听内容精品项目,支持网络视听活动在本市举办。

7)文化服务出口贸易。支持艺术品、演艺、动漫、视听节目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海外交易、演出、播映、商展等。

8)新闻出版。支持主题和优秀原创图书出版、上海学术·专业出版中心建设,扶持上海图书出版品牌,支持期刊出版转型、发行渠道和实体书店建设、印刷产业创新,扶持全民阅读品牌活动,支持网络出版及数字出版融合创新、版权产业与国际传播等。

9)设计创新。鼓励在沪企事业单位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开展设计创新项目,以设计引领和赋能产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10)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支持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等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举办高端展览展示及行业交流等活动。

11)文创金融服务。鼓励文创企业采用市场化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对获得贷款的文创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成果资助类项目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网络视听活动及图书未出版项目除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产业研究类项目

文创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十四五”工作推进需要,现提出2023年度重点产业研究类项目目录:

1)新时代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研究

2)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和上海实践研究

3)上海各区核心文化创意产业优势、定位和评价体系研究

4)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对文化创意产业影响研究

5)文化创意产业出海与中华文化影响力关系研究

6)文创元宇宙理论构建和在数字文化创意领域应用研究

7)设计产业赋能构建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路径研究

8)设计产业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模式研究

9)国内外时尚消费品产业研究与比较

10)深化推进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11)2023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

12)上海市级文创园区发展情况评价

产业研究类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同一申报单位可就不同项目分别进行以上三种类别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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